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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实施方案
作者:学生处   发布时间:2013-07-05   点击数:0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及学校整体安排,结合学生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具体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预防为主,教育为先”,通过全面、深入、彻底的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有效遏制校园安全事故以及暑期安全事故发生,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确保学生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领导,成立安全生产工作小组。

组 长:张智敏

副组长:武军安 肖胜利 成 瑶 仲华志

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

成 员:学生处、团委各科室 各学院学工办主任

检查范围

检查范围:各学院、学生公寓

检查内容

1.学生集体活动安全的排查、整改、落实。着重检查实习实践活动、集体外出等大型活动的安全教育、应急预案、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严防踩踏、溺水、人身伤害等意外事故的发生;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情况;

2.学生公寓重点部位、楼层的安全,公寓内部是否有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及设施是否配备到位、公寓用电及线路安全等安全管理落实情况。

五、检查方式和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 全面排查和整改落实阶段(2013年6月至7月14日)

1.广泛宣传教育,全面排查落实。

6月份至7月初,各学院要开展安全主题教育活动,利用网络、宣传栏、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生命、兼职工作安全、交通安全、网络安全、防火安全、食品安全、用电安全教育,加强暑期社会实践学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自防、自卫、自治、自救能力。

2.学生公寓安全排查及整改落实。 6月至7月初,学生工作处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组对各公寓学生宿舍进行拉网式排查。各学院负责组织对本学院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务必将通知精神传达到每名同学,同时组织检查小组对本学院学生公寓宿舍进行安全自查,自查重点:

(1)重点查处宿舍内藏有管制刀具、铁棒和赌具。

(2)宿舍有无使用明火或私接乱拉电线、使用变压插板及劣质电源插座、蜡烛照明等情况。

(3)宿舍有无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如酒精、汽油、烟花爆竹等),使用酒精锅情况。

(4)宿舍内使用或存放的违章大功率电器:如电热毯、热得快、电热杯、电饭煲和电磁炉等。

(5)检查有无从事经商活动现象、张贴在宿舍内的各类商业性广告、传单。

(6)检查宿舍内饲养宠物或存放明显妨碍他人生活物品的现象。

(7)检查擅自改动设施的位置、破坏公物或改造公共设施等行为。

(8)检查宿舍成员有无校外住宿情况。

第二阶段 牵头部门检查防范阶段(2013年7月15日至8月底)

暑期,学生处加强与各学院的沟通联系,各学院加强与学生联系,实时掌握学生安全状况;学生公寓安排值班人员,重点检查各公寓安全情况,严格暑期留宿学生的住宿管理,做好安全预案,防患于未然。

第三阶段 再检查再完善阶段(2013年9月1日至9月底)

开学后,学生处组织安全生产工作组再检查再完善。一是各学院汇报暑期学生安全情况及开学学生报到情况;二是检查各学院安全教育主题活动开展情况,尤其是交通安全、人身安全、食品卫生安全、传染病预防及消防安全等安全教育情况;三是在学生教育管理、公寓安全等方面的安全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等。学生处根据再检查的情况,进行后续的督查、落实、完善相关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全面检查,不留死角。此次大检查要以落实责任为根本,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切实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检查到位,按照“绝不放过一个漏洞、不丢掉一个盲点、不留下一个隐患”的要求,全方位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各学院要认真落实监管责任,扎实开展教育管理各项工作,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二)整改彻底,不留后患。检查组要认真进行检查,做到查隐患、促整改、强基础、防事故,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根据情况分类汇总,确保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能够立即整改的要即查即改;暂不具备整改条件的,要制订整改计划,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到位。

(三)严格责任追究,务求取得实效。

要落实安全大检查工作责任,严格实行跟踪督办制度,对排查不细致、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要倒查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各学院于9月2日将安全大检查工作总结及相关支撑材料(如安全教育活动开展、整改落实情况等)报学生处。

二○一三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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