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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寓门禁管理制度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7-01   点击数:1

1、非公寓管理人员和本公寓住宿学生,未经值班人员同意,不得进入学生公寓;应主动配合值班人员的工作,自觉接受监督检查。

2、住宿学生和本校教职员工进入学生公寓必须出示本人相关证件并做好登记;严禁外来人员擅自进入,来访人员须主动出示本人证件,如实填写会客登记,经允许后,方可进入。

3、学生应爱护门禁系统,如有人为损坏,应照价赔偿并给予相应处分。

4、严禁异性进入,男生不得进入女生宿舍,女生不得进入男生宿舍,如有特殊情况,做好登记。

5、电动车和自行车应统一停放在指定位置,严令禁止将电动自行车或电动摩托车及其蓄电池在公寓内放置或充电,严禁将电动车和自行车带入学生公寓,须统一停放在指定位置。

6、公寓早6:00开门,晚23:00点关门,晚归学生登记后方可进入公寓。

7、凡违反公寓门禁管理制度,妨碍值班人员工作者,将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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