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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文理学院心理咨询个案转介制度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5-01   点击数:0

为确保来访学生得到有效帮扶,严重心理问题学生及时就诊,不贻误诊治时机,根据《中国心理学会临床与咨询心理学工作伦理守则(第二版)》伦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当咨询师由于工作安排改变、休假等原因不能继续完成咨询时,应提前与来访学生进行讨论,根据学生的情况和需求,将其转介给其他咨询师。

2.在咨询过程中,若出现不利于咨询进行的因素,或咨询师胜任力不足时,经与来访学生充分讨论后,及时转介给其他咨询师。

3.咨询转介时应向来访学生说明转介原因,在学生自愿的情况下进行转介。

4.转介时应详细填写《心理咨询个案转介登记表》,并与该学生的咨询记录一并转介给其他咨询师。

5.接受转介的咨询师应仔细了解来访学生情况并及时与其预约访谈。

6.当咨询师认为来访学生的问题提已超出心理咨询范畴,应及时转介至精神卫生专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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