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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文理学院心理咨询预约制度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5-01   点击数:0

西安文理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以下简称“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为全体在校学生提供免费的心理咨询服务,实行咨询预约制度。

一、预约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8:00—12:00、14:30—17:30(春夏季)

8:00—12:00、14:00—17:00(秋冬季)

二、预约方式

(一)网上预约

学生进入“西安文理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大数据平台”,网址http://xlzx.xawl.edu.cn/user/login.do,或手机扫描二维码:

登录后填写并确认个人信息后点击“咨询预约”,之后按照系统提示逐步完成咨询预约。

(二)电话预约

学生致电89286570进行电话预约。

(三)现场预约

学生到心理健康教育中心预约室(6号公寓二楼201室)进行现场预约。

(四)其他方式

非工作时间或突发紧急情况需要心理咨询时,学生可通过辅导员联系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进行预约、咨询。

除预约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心理咨询外,学生也可预约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心理辅导,具体辅导时间依照各学院安排。

三、应约、改约与取消预约

(一)学生预约时务必准确填写个人联系方式,以便在预约成功或变更、调整时能及时取得联系。

(二)每次咨询约50分钟,请准时在预约时间到达心理咨询室接受咨询,迟到不延迟咨询时间,无故迟到10分钟以上,视为自动取消本次预约。

(三)如因故需要取消本次预约,可在预约系统中点击“取消预约”,并至少提前1小时电话告知心理健康教育中心(89286570),当前预约取消后方可重新预约其他咨询时间段。

四、来访者须知

(一)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仅提供涉及学习生活、个人成长和自我发展类的相关问题心理评估和咨询,不提供精神鉴定、诊断、处方精神类药物、出具资格证明等服务内容。

(二)咨询师对来访者的基本资料、咨询内容等信息严格保密。如来访者的行为可能对自己或他人构成严重伤害,或法律规定需要披露时,则咨询师可以突破保密原则,向有关单位报告来访者的情况。

(三)来访者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更换咨询师,但为了保证良好的咨访关系和咨询效果,不建议频繁更换咨询师,原则上一段时间内只能在一位咨询师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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