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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文理学院学生政治理论学习制度(试行)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1-06   点击数:0

为进一步加强广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学生的理论水平、思想觉悟和政治素养,强化理论武装,推进学生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根据校党委总体部署及学生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  学习意义。引导学生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改革发展成就及学校中心工作,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武装头脑和指导实践,争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二条  学习对象。学生政治理论学习的对象以党支部、班团组织为抓手,将政治理论学习覆盖到全体在校学生。

第三条  学习内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的重要论述;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的历史、新中国历史、改革开放史和社会主义发展史;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需要的经济、 政治、 文化、社会、生态、科技、军事、外交、民族、宗教等方面知识;学校的管理规章制度、中心工作和重要决策;学校的重要会议精神、阶段性工作部署;校纪校规。

第四条  学习机制。建立校党委领导,党委学工部指导,学院党总支负责,学工办具体落实,全体学生参与的学习机制。各党支部书记、分团委书记、辅导员负责各班团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活动。

第五条  学习计划。党委学工部按照校党委总体学习安排,并根据党和国家的重大时事及学校阶段性工作部署,及时安排最新政治理论学习内容。学院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学校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制定学院每学期政治理论学习及集体活动计划。

第六条  学习时间。学生政治理论学习每月开展1—2次,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2小时。各学院可根据学校学生政治理论学习总体安排,根据本学院学生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学习活动,做到时间、地点、内容、形式“四灵活”,提升学生对政治理论学习及集体活动的认可度。

第七条  学习组织。政治理论学习坚持自主学习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线上学习与线下学习相结合的原则。依托积极分子党校培训班、发展对象培训班、青年马克思主义骨干培训班等学习平台,开展精读文件、辅导讲座、专题报告、工作交流、观看影像、考察实践等学习活动,做好集体学习;倡导学生开展自学读书活动,做好读书笔记,撰写学习心得体会;运用学工在线、西安文理学院团委、学生会、各学院微信平台,开辟学生理论学习专栏,做好政治理论宣传教育。引导学习用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等新媒体新技术促进学习,增强学习的吸引力感染力。

第八条  学习要求

1.全体学生要严格遵守政治理论学习制度,集中学习原则上不得请假,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必须提前向相关负责人书面请假,政治理论学习内容须事后进行补学。

2.全体学生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学以致用,坚持问题导向,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把政治理论学习过程转化为提升个人成长成才的实际行动。

3.各级班团组织要充分发挥第二课堂的学习优势,不断丰富政治理论学习的形式,注重将政治理论学习内容贯穿到德、智、体、美、劳等各类集体活动当中,让学生在参与各类集体活动中提升理论水平和政治素养,培养学生的集体荣誉感和学习获得感。

第九条  学习考核

1.各学院要严格学习考勤制度,指定专人做好学习记录、确保学习时间、内容、人员、效果“四落实”。要建立健全学生政治理论学习档案制度,包括学习计划、学习通知、出勤情况、讨论交流记录、学习总结等。

2.进行“应知应会”政治理论测试。学工部将每学期举行政治理论学习“应知应会”测试,对各学院参与情况及答题质量进行排查,对于政治理论学习成绩不理想的学生,采取反复测试的方式,引领督导学生掌握基本的政治理论。

3.学生参与政治理论学习将作为各类评优及推优入党的重要条件;参与政治理论学习出勤情况、“应知应会”测试成绩、学习心得提交情况等表现作为综合素质考评德育考核的重要指标。

4.各学院要重视政治理论学习的宣传报道工作,利用学校新闻网、校报、广播、微信等各级各类宣传阵地,及时宣传教育学生政治理论学习的动态、经验和成效。学生政治理论学习活动将纳入年度学生工作考核。

    第十条  本制度由党委学工部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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