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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寓门禁制度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1-02   点击数:0

一、非公寓管理人员和住宿学生,未经学生公寓值班人员同意,不得进入学生公寓。

二、住宿学生和本校教职员工进入学生公寓必须出示本人相关证件。

三、来访人员须主动出示本人证件,并如实填写会客登记,经允许后,方可进入。

四、学生公寓严禁外来人员擅自进入,临时找人可与值班室值班人员联系,在指定地点进行会客。同时学生公寓严禁异性进入。

五、携(载)物品,特别是笔记本电脑等贵重物品带出公寓,须主动接受值班人员查询,经值班人员核查物证相符方可带出公寓大门。

六、严禁将机动车和自行车带入学生公寓,学生公寓大门前禁止设摊和停放车辆,自行车须统一停放在指定位置。

七、公寓值班人员要忠于职守,严格管理,热情服务,重大和突发事件应及时报告有关人员和部门。

八、公寓大门晚间关闭时间:每周日—周四22:30,周五、周六23:00。晚归学生必须主动出示学生证并登记方可进入公寓。

九、凡违反门卫管理制度,不听劝阻,无理取闹,妨碍值班人员工作者,将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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