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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国庆期间安全教育通知
作者:学生处   发布时间:2013-07-07   点击数:2

各学院:

2012年国庆暨中秋节即将来临,为了保证所有学生都能够度过一个安全、充实的假期,请各学院切实做好国庆期间的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庆节放假安排:9月27日-10月7日全校放假。

二、加强对学生的爱国主义教育。各学院要引导学生理性爱国,合理的表达爱国热情,同时密切关注学生的思想动态,及时掌握学生假期的去向信息,要教育学生绝不参与非法的游行和集会活动,坚决杜绝出现打砸抢烧等恶性事件的发生。

三、做好假期留宿学生的管理和服务工作。结合国庆节、中秋节的节日特点,各学院应开展相应的活动,丰富留校学生的假期生活,教育学生遵守公寓住宿相关制度,注重个人财物安全,关好门窗,确保公寓安全,使学生能够感受到学校这个大家庭的温暖。

四、加强安全教育,强化安全防范意识。在国庆放假前,务请各学院对全体学生(尤其是12级新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在学生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出行交通安全、公共卫生安全、交友安全、网络安全等方面对学生提出具体的要求。各班可利用班团会议,重点学习《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等,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禁止参与非法传销,防范邪教、极端宗教势力渗透。提高涉及火、电、水、道路、聚会、勤工助学等安全隐患意识。教育学生互相提醒、并与家人一起做好预防电话诈骗、银行卡诈骗等工作。

五、各学院通知相关人员做好假期值班工作。各学工办要结合学生处值班安排,及时通知值班老师,节日期间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的做好值班维稳工作。

六、做好节后学生返校情况的统计工作。请各学院于10月7日晚上7:00前,将学生返校情况以书面形式(未到学生注明去向及原因,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各学院公章)交至教育管理科程全伟老师(282478041@qq.com)处。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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