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文理学院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贴补助资金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西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2017学年大中专院校和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贴补助资金的通知》(陕财办教〔2016〕115号)精神,西安市按照陕西省统一安排,面向低收入群体发放生活费补贴补助资金(简称补贴补助)。结合我校实际,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和发放标准。
1.遴选范围:我校全日制在籍且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学生。
2.补贴补助标准为:每生每月30元;补贴补助期限:2016-2017学年10个月,300元/人。
3.发放形式:一次性足额打入学生银行卡。
二、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从大局出发,站在讲政治和稳定大局的高度上,结合2016年秋季建档立卡学生名单、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各项社会资助情况,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切实做好此次补贴补助学生遴选工作。
三、材料报送要求:
2016年12月12日前报送《西安文理学院2016-201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贴初审名单》、《西安文理学院2016-201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贴发放表》。须同时报电子和纸质版。
附件:2016-201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贴补助预算分配表
学生工作处
2016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