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文理学院2015-2016学年
校内勤工助学岗位招聘方案
为了培养学生自立自强精神,增强学生劳动观念和社会实践能力,提升学生科技创新能力和科研水平,进一步推动我校勤工助学工作的发展,根据《西安文理学院勤工助学工作管理办法》,结合各部门、各学院岗位职责与人员配置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岗位原则
学有余力、自愿申请、信息公开、扶困优先、竞争上岗、遵纪守法
二、招聘对象
后勤服务岗:家庭积极特别困难学生
学生助理岗:原则上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科研助理岗:学习成绩优秀、专业能力强学生
三、岗位数量及岗位聘期
后勤服务岗:27人;学生助理岗:119人;科研助理岗:64人
后勤服务岗酬金为400元/月;学生助理岗酬金为300元/月(可根据学生工作量,一个标准岗位1-2人承担;科研助理岗2学分/学年(学生一年工作合格计第二课堂学分2分)
聘期:2015年6月1日——2016年6月1日
四、招聘程序
1、 学生申请
应聘学生下载并如实填写附件1《西安文理学院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每人填写一份申请表。申请表见西安文理学院内网—学生工作处(部)—资助管理-下载中心-勤工助学,也可在招聘当日(5月25、26)现场领取申请表。
2、 现场报名
应聘学生将已填好的申请表交报名现场或六号公寓二楼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
招聘时间:5月25日——5月26日(周一、周二)
招聘地点:学校一、二餐厅门口
四、培训与上岗
学生资助中心和用人部门将对聘用学生进行1个星期的试用,试用期满后正式上岗,正式上岗后各部门进行相应的岗前培训。
五 、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聘用部门在招聘过程中应遵循的原则为:后勤服务岗必须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学生助理岗优先聘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科研助理岗优先聘用优秀学生或具有专长的学生。
2.聘用期间如学生因能力或态度原因不适合继续工作的,聘用部门可提前解聘,解聘应提前告知学生,同时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由聘用部门与学生处共同协商选聘其他符合条件的学生。
3.聘用期间如学生因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参加工作的,应提前向聘用部门说明原因,以便聘用部门安排接替人员,并配合做好岗位交接工作。
聘用部门要重视勤工助学工作,配备专人加强岗位、人员的管理和考核,在指导学生完成职责的同时,注重学生能力的培养,使学生在劳动之后,获得一定酬金的同时,在实践能力上得到提升。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