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学校评奖评优工作的总体安排,为了进一步鼓励学生在全面发展的基础上,彰显个性、展示才华,树立典型、突出示范带动效应,学校决定开展2014-2015学年学生单项奖学金的评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依据
本次评选除参照《西安文理学院学生单项奖评比办法(试行)》(2013年9月)以及《关于具体修订< 西安文理学院单项奖学金评比办法>等七项制度的补充通知》中的基础内容以外,主要要参照各学院的单项奖评比细则,如遇冲突,以学校的规定为依据。
二、评比类型
评比类型主要体现在文艺活动、体育竞赛、科技创新、学术研究、精神文明、社会服务等某一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
三、评比流程
学生处发布评选通知→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确定候选人→学院审查候选人情况→学院公示→学生处复核→学校公示→学校发文表彰
四、时间安排及材料报送
各学院请于10月30日之前,将下列材料交学生处教育管理科:
1.《2014-2015学年学生单项奖学金登记表》(一式三份,本项材料学院留存)
2.《2014-2015学年学生单项奖学金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
3.《2014-2015学年学生单项奖学金财务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
4.《××学院2014-2015学年学生单项奖学金评比结果说明》(以学院红头文件的形式)
5.评比结果公示照片
6.学院推荐校级单项奖的名单及先进事迹介绍(每学院一名)
五、工作要求
确定的十名校级单项奖获得者将被纳入“文理榜样宣讲团”中,要求评选出的优秀学生要总结经验及成功经历、深入挖掘自身先进事迹等形成专题宣讲材料。
通过借鉴上一次单项奖评选,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确保整个评选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单项奖学金按照生均20元标准划拨至各学院,由各学院按照具体实施细则自行评比发放,学生处及学校监察审计处全程监督执行过程。年底财务结算时,未执行完的经费不再结转至下年度,望各学院合理计划、充分利用划拨的经费,尽量避免经费的过多剩余和超支。在评比结束之后,各学院要进行大会表彰,加强宣传教育工作,营造氛围,鼓励更多的学生去获得单项奖荣誉。
附:各学院单项奖学金拨付明细表
学生工作处
2015年10月13日
各学院单项奖学金资金拨付明细表
序号
| 学院名称
| 学生人数
| 经费金额
|
1
| 人文学院
| 1152
| 23040
|
2
| 生物与环境工程学院
| 717
| 14340
|
3
| 政治学院
| 314
| 6280
|
4
| 信息工程学院
| 2247
| 44940
|
5
| 外国语学院
| 621
| 12420
|
6
| 师范学院
| 2606
| 52120
|
7
| 经济管理学院
| 1671
| 33420
|
8
| 机械与材料工程学院
| 1445
| 28900
|
9
| 化学工程学院
| 988
| 19760
|
10
| 艺术学院
| 1495
| 29900
|
合计
| 13256
| 265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