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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评定工作顺利完成
作者:学生处   发布时间:2013-01-05   点击数:2

2012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评定工作于11月22日顺利结束。据了解,学生工作处依据《陕西省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陕西省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精神,结合《西安文理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和《西安文理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结合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实际,于2012年9月24日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做好2012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安排2012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

按照各二级学院已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总人数、学生家庭居住地分布情况,学科和专业类型等指标,并结合各二级学院学生管理效果和往年资助工作绩效,将2012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指标合理分配至各二级学院。本着“学生自愿申请、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我校严把申请条件,规范评审程序,合理安排工作事务,各学院在评定结果出来后,及时将评定结果向全院进行了公示,第一时间接受全院师生的监督。最终确定496名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标准为每人5000元,总计金额248万元;3810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国家助学金,其中获得国家助学金特困等级1315人,资助标准为每人3500元,获得国家助学金一般困难等级2495人,资助标准为每2500元,总计金额54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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