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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文理学院 关于做好2019年“宇”助学金遴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资助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19-03-18   点击数:3

西安文理学院

关于做好2019年“宇”助学金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依照西安文理学院、陕西绿影生态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关于设立“宇” 助学金协议,结合我校学生资助工作实际,现将2019年“宇”助学金学生遴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项目、额度及参选学生范围

1.资助范围为统招全日制本科各专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额度1000元/学年·人。

2.2018-2019学年享受各类奖助学金资助超过(含等于)本人学费和住宿费之和的学生原则上不在本次参评学生范围内(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不列入资助范围内)。

3.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能参评

①受到国家法律法规处理或校方记过以上纪律处分;

②经班级民主评议存在生活不节俭或其他奢侈消费行为;

③利用资助金进行不合理消费;

④不能如实反映家庭经济状况和个人生活状况,弄虚作假,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资助;

⑤不积极主动参加公益活动和志愿活动;

⑥学习不努力,学年度内有三门及以上挂科以及休学、留级、退学。

二、工作原则

1.在认真审核有关学生申请材料和广泛进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遴选原则;

2.坚持与其它奖助项目相结合的原则,合理、科学安排各项资助项目;

3.坚持与学生平时表现相结合的原则。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学校,思想品德好,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品行优良;

2. 2018年秋季学校已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且能正视困难,生活节俭者,自强不息,品学兼优;

3.上学期综合考评成绩不低于在内有三门及以上挂科以及休学、留级、退学者助者班级50%;

4.凡符合上述条件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参评。

①孤儿、单亲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或因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极其困难的学生;

②综合能力强,积极参加校内外勤工助学活动,富有爱心,乐于助人,热心公益事业,且能够主动参加学院组织的各类公益活动和义务劳动并表现突出者。

四、评定工作基本程序

1.评选程序:各学院宣传和组织学生学习此项工作通知;

2.学生向所在学院递交书面申请书;

3.老师和学生班级民主评议;

4.各学院评审工作组研究、审议、拟定推荐候选人并确定候选学生名单、核查校对学生纸质材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5.各学院报送相关材料,学校复审和审批;

五、几点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明确任务;

2.各学院应在2019年3月27日前完成相关材料的报送工作;

3.各学院要切实做好学生资助后的思想教育工作,同时安排和组织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公益活动或义务劳动,并做好监督考核及记录工作。

六、所需用表和应报送的材料

1.所需材料:①《西安文理学院***同学申请***奖(助)学金申请书》(报纸质版一份);②《西安文理学院奖助学金审批表》(报纸质版一式两份,不得手写);③《西安文理学院申请奖助学金学生现实表现鉴定表》(报纸质版一式两份,可手写);④《西安文理学院学生申请资助项目班级民主评议记录表》(报纸质版一份);= 5 \* GB3⑤公示照片电子版;= 6 \* GB3⑥成绩单(报纸质版一份)。

2.材料装订顺序:请按照上述材料序号顺序将学生申请材料整理。

3.上述表格需要学生贴照片的表格,请将学生电子照片传到相应表格中打印即可。

附件:西安文理学院2019年“宇” 助学金名额分配预算表

学生工作处

2019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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