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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秋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学生处   发布时间:2016-10-18   点击数:3

各学院:

开学伊始,为扎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顺利完成本学年的各项资助工作,请各学院按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一.认真开展资助政策体系宣讲工作

力争让每一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熟知学校各项资助政策和管理办法体系。重点抓好9月黄金时段,采取学生自学《学生手册》、班会集中宣讲、各学院公示栏张贴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通过丰富多样的宣讲活动,面向学生深入开展政策宣传和重点内容解读。

二.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一)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均应被认定为特别困难学生

(二)《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是我校认定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重要依据之一,申请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要在生源当地相关部门审查和盖章。各学院要根据《西安文理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细则》,结合各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学院的认定细则及认定程序。9月30日前要完成《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的审查分析、统计存档工作和2016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10月10日前向学生处资助中心交报相关材料。 (三)交报材料及完成工作 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2.(附件2)《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认定班级民主评议表》;3.(附件3/4)《陕西省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电子档案》(特困/一般困难); 4.(附件5)《西安文理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统计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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