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旭雪等15位同学获我校首批赴国(境)外交流
学习奖助学金
为把我校建设成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城市大学,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规格和质量,支持我校学生积极争取赴国(境)外交流学习,充分发挥资助育人的功能和效力,今年我校专门设立了“赴国(境)外交流学习奖助学金”,先期每年列支2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资助赴国(境)外交流学习的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不断提高学生的竞争力,推动各学科的国际交流,为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高素质人才拓宽路径、提质增效。
经过个人申请、学院审核、国际交流处复审后,学生处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及各学院负责人对申报学生进行联评。通过个人现场汇报、视频交流展示等环节,最终确定李旭雪等15位同学获得我校首批赴国(境)外交流学习奖助学金。
申请条件
热爱祖国,品德优良,身心健康,学习成绩优良,在校期间无违纪处分记录;
能认真履行交流学习协议,按项目要求完成交流学习任务并按期回校。
在校期间获得国家级、省级或市级奖项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
奖助学金的等次和标准
1.一等奖助学金:金额10000元;适用于3+2、2+2等学位项目;
2.二等奖助学金:金额5000元;适用于1年学分项目;
3.三等奖助学金:金额3000元;适用于3-6个月短期项目;
4.其他奖助学金:金额1000元;适用于3个月以内的学术交流、国(境)外实习实训项目,评审小组根据每年学生申报情况确定奖助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