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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2-2013学年度市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作者:学生处   发布时间:2013-07-07   点击数:2

各学院:

为了深入贯彻十八大关于教育的主导思想,教育和引导青年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使大学生全面发展、成长成才,根据《西安市教育局关于评选市属高等院校2012-2013学年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地方性、应用型、开放式的办学定位以及我校的实际情况,学校准备于近期开展2012-2013学年的市级评优工作,现将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比范围和名额

学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和正式建制班。优秀学生名额为在校生的0.5%,优秀学生干部为在校生的0.3%,先进班集体为学校全日制班级的5%。

二、评选条件

依据市教发〔2008〕17号文件所列“评选条件”执行。具体如下:

1.市级优秀学生

(1)政治立场坚定,遵守校纪校规,是非观念清楚;

(2)思想品德优良,诚实守信,关心集体,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3)在学风建设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参与学校、学院、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

(4)曾获得过院级以上荣誉称号;

(5)注重专业、实践、创新能力的培养和提高;

(6)学年成绩平均良好以上,无不及格课程,无旷课现象;

(7)个人及所在宿舍卫生良好,身心素质良好。

2.市级优秀学生干部

(1)关心国家大事,关心学校的发展及学院、班级的建设;

(2)思想品德优良,诚实守信,热心为集体和同学服务,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3)担任学生干部一年以上,能主动积极做好担负的工作,有较强的组织管理与协调能力,能策划、承办学校、学院、班级各类活动,工作成绩突出;

(4)曾获得过院级以上荣誉称号,具备优秀学生的条件;

(5)能严格要求自己,起模范带头作用,综合考评成绩居本班排名前30%。

3.市级先进班集体

(1)班干部能以身作则,团结协作,开展生动活泼的思想教育活动;全班同学团结向上,积极进取,具有良好的精神风貌,形成较强的集体凝聚力,班级建设具有明确的目标;《班级建设手册》填写认真、规范;

(2)学风良好,全班大多数同学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良,注重专业能力的培养和提高;全学年无考试作弊现象;该班级曾获得过院级以上表彰;

(3)能积极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公益劳动、社会实践活动,学校、学院的各项活动中学生参与面广且成绩突出;大一上操出勤率高,每学期出勤率在95%以上,做操质量好;上课出勤率好。

(4)全班学生能严格遵守校纪校规,维护校风校纪,有良好的个人卫生和生活习惯,衣着整洁、仪表端庄、谈吐举止文明,班级、宿舍卫生好;无不文明举止,勤俭节约,主动维护公共秩序;全班无违纪现象。

三、评选程序:

1.市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1)班级提名候选人。班级充分酝酿,通过民主评选产生候选人;

(2)各学院对候选人的材料进行核实。包括学习成绩、综合考评排名,表现情况;

(3)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联评确定人选。联评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领导、辅导员、学生干部、学生代表组成。

(4)各学院公示;

(5)报送学校审批;

(6)全校公示,报送市教育局。

2.市级先进班集体

各学院根据评选条件,严格把关,院内联评,择优确定,报送学校进行核查,审批后报送市教育局。

四、评选要求

各学院要按照评选条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下而上,层层民主推荐评议,严格评选程序。评选推荐人员必须在本学院内进行公示。

各学院务必于2013年5月20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学生处教育管理科,逾期不候:

1、评选程序报告、工作总结;

2、评选的结果,以院内文件正式行文;

3、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单行材料(一式三份);

4、先进名单汇总表(一份)、登记表(三份)。

5、以上材料除正式文件外,其余均需要电子版和纸质版,必须按照规定格式填报,且不能随意更改表格格式。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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