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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近期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学生处   发布时间:2014-06-04   点击数:1

各学院:

为认真贯彻省市及学校5月23日党政会议相关精神,加强学生安全教育、促进学风建设、维护校园稳定,现就近期加强学生教育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学工干部要深入学生教室、课堂、宿舍,了解学生思想状况,关心学生学习、生活,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关注学业、就业、心理、生活、情感等方面存在困难学生的教育管理和帮扶,及时化解学生矛盾和问题。

二、严格学生请假手续,提高请假审批权限。根据《西安文理学院学生考勤暂行规定》的要求,严格控制学生请假。因病请假原则上应有医务部门诊断证明及医生出具的病假条。学生事假原则上不予批准,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请事假者,必须亲自办理请(销)假手续。请假一天以上,由学院院长负责审批,三天以内的由学院核实、学院院长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审批、备案。三天以上的假期原则不予审批。

三、坚持学生信息日报制度。各学院要落实专人,按时统计、报送学生在校情况及思想动态,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每天上午9:00前按照要求统计汇总报送至学生处(注明未在校学生的去向及原因)。

四、加强学风建设检查力度,狠抓学生的教育管理各项制度的落实。各学院应针对学生的早操、上课、住宿情况、晚自习等环节加大检查力度,进一步强化学风检查工作的质量与效果。

五、加强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学生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结合学生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组织学生全面理解、准确把握核心价值观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教育和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中国梦筑好广大学生的共同思想基础。

六、加强值班,畅通信息。各学院要落实领导带班、辅导员值班工作,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保证通信畅通,及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认真做好学校生活区辅导员值班工作,按照值班安排值班辅导员要按时到岗,值班地点在在四号公寓辅导员值班室值班(学生处每天对值班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学校纪委和总值班室随时进行抽查)。全体学工干部必须保持通讯畅通,遇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处理本学院学生突发事件。

学生工作处(部)

2014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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