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已经圆满结束,各学院需要对学生在此学期的综合表现进行认真评价,完成该学期的综合考评工作,在此基础上完成学校奖学金评定工作,为了确保考评及评定结果公平、公开、公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成时间
综合考评的完成时间为开学后两周内,即2015年3月13日之前;奖学金评定工作完成时间为开学后四周内,即2015年3月27日之前。
二、评选范围
综合考评涵盖所有班级,奖学金评定只涉及2010级(幼师5年制)、2011级、2012级学生(2013、2014级采用新办法,每学年评选一次)。
三、工作依据
综合考评参照2013年9月颁发的《西安文理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办法(试行)》执行,并依据本学院《新综合素质考评细则》对学生进行客观、综合评价。
奖学金评定工作参照《西安文理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暂行办法(2008年6月)》执行。(一等奖1500元、二等奖1000元、三等奖500元)
四、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这两项工作,由专人负责,做到考评及奖学金评定工作过程透明公开、及时公示,保证结果公平、公正、无争议、无异议。
2、综合考评工作作为基础性的工作,事关学生的评优评奖以及组织发展等问题,请各学院务必依照相关规定,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开展工作,力求准确、真实、全面的反映学生综合素质,为后续的学生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3、为了确保评选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学生处将会对各学院的评选流程进行全程监控,并对评选结果以及评选材料进行抽查,受理学生投诉,对于学生弄虚作假或者工作人员审核不严,造成评选结果有失公允,产生不良影响者,经学校相关部门核实清楚之后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材料要求
1、综合考评表一式三份,报送学生处一份存档(含电子版和纸质版)。
2、奖学金所需材料:奖学金汇总表、财务汇总表(含电子版及纸质版)、奖学金审批表(一式三份)、学院公示照片。财务汇总表中学生的银行卡号请务必使用财务处提供的银行卡号(中行/工行),注意重名的现象,禁止委托。
学生处
2015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