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校学生工作的整体安排,拟于2014年11月上旬开展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除2014级以外的其他年级
二、评选条件
2013级参照《西安文理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2013年9月)》执行;
其他年级参照《西安文理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暂行办法(2008年6月)》执行。
三、评选程序
班级初评→学院审核→学院公示→学校公示→处理投诉→报送财务处
四、具体时间安排
11月1日——11月5日班级初评
11月6日——11月10日学院审核
11月11日——11月15日学院公示
11月16日——11月21日学校公示并处理投诉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需按照时间安排向所有学生公布评选程序、评选条件、评选结果,确保每位学生都能对评选流程完全知晓,同时各学院需对每位候选人进行严格审查,畅通投诉渠道,确保评选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2.为了促进二级管理的实行,学校将评定结果的最终确定权下放各学院,同时学生处将会对各学院的评选流程进行全程监控,并对评选结果以及评选材料进行抽查,受理学生投诉,对于学生弄虚作假或者工作人员审核不严,造成评选结果有失公允,产生不良影响者,经学校相关部门核实清楚之后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特别提醒:2013级学生参照新的评选办法执行,奖金金额分别为3000元、2000元、1000元,且评选主要侧重学生的专业成绩名次和综合考评成绩名次,评选年度无挂科、处分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一学年内不得兼得。
4.各学院需交送材料:奖学金汇总表、财务汇总表(含电子版及纸质版)、奖学金审批表(一式三份)、学院公示照片。
学生工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