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教育管理 >> 通知公告 >> 正文
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关于推荐“第十一届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对象的通知
作者:教育管理科   发布时间:2019-04-08   点击数:2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把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和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精神贯彻落实工作引向深入,推动各高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培养选树新时代高校辅导员先进榜样,充分展示新时代高校青年群体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教育部启动了“第十一届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现就我省高校推荐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

原则上应为在编在岗的高校专职辅导员,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长期在一线直接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包括院系分管学生工作的党组织负责人、学工组长、团组织负责人等从事学生工作的人员。已获得往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荣誉称号的辅导员不再参与推选;已获得“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提名奖荣誉称号的辅导员自获奖之日起两年内不再参与推选。

二、推选条件

1.政治信念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师德师风优良,能够坚持做到“四个相统一”,做“四有”好老师,当好学生“四个引路人”。

2.专业能力过硬。能够很好地履行辅导员工作职责,恪守职业规范,认真履职尽责,在专业化职业化成长发展方面取得突出成果、育人实效突出,开展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有特色、有亮点。获得过省级以上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荣誉,参加过省级以上辅导员工作专业培训。

3.参与推选时须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满3年,且事迹应主要集中在近三年(2016年起)。

三、工作要求

1.推选名额。根据教育部名额分配情况,我省可推荐6名辅导员参评,全省普通高校每校限报1人,也可不推荐。

2.相关材料。各高校须按要求填写第十一届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报名表(附件1)和第十一届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汇总表(附件2),并附个人事迹材料,个人事迹不低于3000字,应包括个人简历、工作思路、育人实效、经验总结等方面内容,标题要凝练概括推荐人选事迹。数码照片需提供电子版的证件照(1寸2.5*3.5cm,413*295像素)和生活照各1张(像素不小于1024*768),格式为JPG,均以“xx学校辅导员+姓名”方式命名。辅导员候选人还需提供所带学生联系方式(附件3)和个人及所带学生班级获奖支撑材料(每个限报五项)。

3.材料报送。部属高校、部省合建高校负责组织本校辅导员推荐,按照要求直接报。省属高校请提供年度人物推选报名表、个人事迹材料、所带学生联系方式和获奖佐证材料(一式2份,其他支撑材料只报送电子版)纸质版及电子版,纸质材料需加盖学校党委公章。因教育部报送截止日期为4月15日,请各高校务必于2019年4月10日18:00时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省委教育工委学工部,逾期不予受理,材料不全、不合格不予受理。电子版材料送至电子邮箱:sxxgbky@163.com,邮件标题为:xx学校辅导员+姓名,邮件不超过30M。相关材料请提供word文档电子版,不要在文档中插入图片。无需报送光盘、视频等其他材料。

联系人及电话:

马继刚 029-88668882,18829343110

邮寄地址:西安市长安南路563号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办公楼学工部314室,邮编:710061。

附件:1.第十一届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报名表

2.第十一届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汇总表

3.申报人所带全部学生联系表

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

2019年4月8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2019年大学生应征报名 下一条:关于近期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教育 管理工作的通知

版权所有:西安文理学院学生工作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