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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学生工作总结及辅导员考核评优工作的通知
作者:学生处   发布时间:2013-07-07   点击数:

各学院:
  结合我校2012-2013学年学生工作计划,为了进一步提高各学院学生工作的时效性,现将各学院学生工作总结及辅导员评优工作的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各学院学院学生工作总结
  各学院需根据学校党政工作要点,按照本学期学生工作计划,结合各学院工作实际,实事求是,认真总结本学年各项学生工作,注意不要将素材进行简单的罗列,而应抓住重点、彰显特色、明确目的、注重时效,形成较为完成的体系,在形成书面材料的同时,建议制作成PPT方便展示。所有电子版、纸质版材料请于2013年6月28日(周五)前交至学生处办公室。
  二、辅导员考核评优工作
   根据《西安文理学院辅导员管理实施细则》中第四章《辅导员工作评优与奖惩》的规定开展辅导员评优工作。定于2013年6月28日上午召开辅导员联评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辅导员根据《西安文理学院辅导员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围绕本学年工作,认真进行个人总结和自评。
  2、各学院在辅导员工作总结的基础上,组织教师和学生代表对辅导员进行民主测评,提出评议等级,推选1-2名候选人参加学院优秀辅导员联评。学院也可以不推选。参加联评辅导员的个人总结、评优表及学院评议结果,以纸质及电子形式,于2013年6月24日(周一)之前交学生处教育管理科。
  3、学工部根据辅导员的总结、自评材料,学院评优意见和日常工作考核等进行联评,确定辅导员评议等级。在评议的基础上,按照辅导员总数10%---15%的比例评选本学年度优秀辅导员,予以大会表彰,并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4、参加联评辅导员需自备5分钟突出事例介绍,并配PPT材料。随后解答评委提问。
  5、请各学院所推选的优秀辅导员候选人,请于6月27日下午15:00在学生处教育管理科开会(抽签排序),安排联评事宜。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生工作总结及辅导员评优工作,辅导员评优工作要严格按照《辅导员工作考核与奖惩》规定的程序进行,不合规定程序或材料不全者,将取消联评资格。
  2、各学院的总结及辅导员总结自评时要实事求是,以总结经验、扬长避短、促进工作、个人优缺为出发点,全面客观的总结工作成绩和存在的问题,不夸大成绩,不掩盖问题。


二〇一三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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