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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综合考评及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学生处   发布时间:2013-07-07   点击数:

各学院:
  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的综合考评及学校奖学金评定工作即将开展,为了确保考评及评定结果公平、公开、公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成时间:
综合考评的完成时间为开学后两周内,即2013年3月8日之前;奖学金评定工作完成时间为开学后四周内,即2013年3月22日之前。
  二、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这两项工作,由专人负责,做到考评及奖学金评定工作过程透明公开、及时公示,保证结果公平、公正、无争议、无异议。
  2、综合考评工作作为基础性的工作,事关学生的评优评奖以及组织发展等问题,请各学院务必依照《西安文理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办法》,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开展工作,力求准确、真实、全面的反映学生综合素质,为后续的学生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3、学校奖学金是对品学兼优学生的一种物质和精神奖励,在学生中意义深远,学生也特别重视奖学金的评定,因此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将评选办法、过程、结果及时向学生进行公示,接受学生的监督。
  三、几点说明:
  1、综合考评表一式三份,报送学生处一份存档(必须要有学生、辅导员及主管领导签字和学院公章),报送时请附上本学院的综合考评细则以及对于综合素质考评办法修订的意见和建议(作为修订《西安文理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办法》的参考依据),其余两份分别由学院学工办及班级留存。
  2、各学院要将学生在公寓内的表现(如卫生、纪律等)纳入综合考评体系。同时要根据实际有理有据做好学生干部的综合考评加分,避免加分过于集中的情况出现。
  3、奖学金评定参照《西安文理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暂行办法》,结合《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奖学金评定通知》进行,考试(不含公选课)及综合考评成绩均参照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成绩(成绩单要求加盖学院公章、主管领导签字)进行考评。
  4、按照学习成绩,如果学生不符合一等学金评定条件,应做降级评定为二等,依此类推。本学院内获得奖学金学生人数占学院学生总数的比例仍保持不变。
  5、奖学金评定工作结束后,请各学院于3月29日前针对评定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总结,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意见,以便于进一步修订《西安文理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暂行办法》,更好的改进我们的工作。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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