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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晚自习管理增加晚自习室的通知
作者:学生处   发布时间:2013-07-07   点击数:0

各学院:

6月20日晚,学校领导带领相关部门对学生晚自习进行了检查,对我校二、三年级学生认真复习,积极备考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也发现晚自习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各学院一年级学生晚自习率较低,自习教室空闲;二是二、三年级学生晚自习室紧张,不能满足学生自习。为此,6月21日上午,由学校党政办公室牵头,召开了相关部门专题会,就关于加强晚自习管理,增加晚自习室进行了再次部署安排。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学院严格加强对学生晚自习的管理工作,切实提高学生自觉学习的意识,提高学生自学的能力,积极创建优良的学习环境,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

2、一年级的学生在规定的教室进行晚自习(勿到图书馆、计算机房等其他地方进行晚自习),并实行严格的点名考核制度。

3、二、三年级的学生,晚自习可到指定的教室(各学院规定)、图书馆阅览室进行自习。

4、经各部门协调,新增加明德楼B0112、B0113、B0114、B0115四个教室为晚自习室;图书馆从6月25日起,再增加516个自习座位,望各学院及时通知到每位学生。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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