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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文理学院建档立卡农村贫困户子女资助暂行办法 (试行)
作者:学生工作处   发布时间:2024-03-01   点击数:9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实施教育扶贫工程的意见》和陕西省《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建档立卡家庭子女精准资助工作的通知》精神,做好我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以下简称建档立卡生)的精准资助工作,保障每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安心就学、顺利完成学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精准扶贫系列讲话精神和中央扶贫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教育部和陕西省精准扶贫工作的要求,以建档立卡生为重点,学校各级领导干部率先垂范,结对帮扶,做到资助对象精准识别、资助项目精准安排、资助资金精准使用,切实保障每一名建档立卡生安心学业、健康成长。

二、资助对象

具有西安文理学院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在读学籍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未列入贫困人口建档立卡系统的其它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如果家庭实际情况与建档立卡生比较相近,通过审核认定后,可参照本办法予以资助。

三、实施原则

1.精准性原则。建档立卡生精准资助要做到精准认定、精准帮扶、精准管理。确保建档立卡生有保障,精准资助上层次。

2.保密性原则。资助过程中要尊重受资助对象的隐私,不泄露受资助对象的基本信息,未经受资助对象同意不进行公开形式宣传报道。

3.服务成长原则。坚持资助育人的根本目标,全方位为建档立卡生提供结对帮扶、成长支持、就业指导、实践锻炼等发展平台,全面助力建档立卡生成才。

4.全程育人原则。保障建档立卡生安心学业、健康成长,实现由入学建档立卡、在校成长指导、毕业就业帮扶、毕业跟踪反馈,真正将建档立卡生资助工作做成一项全过程育人工程。

四、组织实施

建档立卡生精准资助日常工作由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学生工作部(处)负责研究提出建档立卡生相关工作方案,按照文件要求协调相关部门落实相关措施。

五、资助条件

申请精准资助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生活简朴;

4.学习刻苦,成绩合格。

六、实施内容

1.建档立卡生统计与建档。学工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在全校范围内摸底统计建档立卡生,核实建档立卡生基本信息,确保建档立卡生信息与“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业务管理子系统”保持一致。严格做到不误统、漏统和虚报、瞒报,同时做好与建档立卡生同类情况学生的信息统计,务必做到数据准确、更新及时、动态管理(每学年更新一次)。(学工部负责,各学院组织实施)

2.建档立卡生入学绿色通道。根据建档立卡学生信息,提前做好绿色通道准备工作,畅通生源地贷款,提前做好缓交学费等相关工作。专门成立爱心服务小组,为建档立卡新生提供好入学程序办理志愿服务工作。

3.建档立卡生学习生活资助。保证每年在册的符合评选条件的建档立卡生,均能获得国家特困助学金(3500元);符合评选国家励志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者,初步确定为获奖人选,且和国家助学金可兼得;社会奖助学金等奖励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品学兼优的建档立卡生;对学费高于助学贷款额的艺术类建档立卡学生,艺术设计专业学生减免1000元学费,音乐表演专业学生减免3000元学费,未办理贷款且已全部缴纳学费的艺术类建档立卡学生,参照本办法执行;按照国家政策,建档立卡专科生在享受国家特困助学金的同时,享受国家财政每人3000元的补助;在国家奖助确定后,根据每位建档立卡生享受国家资助的具体情况(励志与助学金兼得者、建档立卡专科生等除外),按照每人每月200元的生活费标准进行补助年均每人2000元(按10个月计算),冬季一次性发放500元生活补助,保障建档立卡生的基本生活。表现优秀的建档立卡生以上资助可以同时获得。(计财处、学工部、各学院负责)

4.建档立卡生临时困难补助。因病因灾等特殊情况,家庭或本人发生重大变故,难以维持其在校期间的基本生活的,根据建档立卡生个人实际情况,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程序,经审核通过后,给予2000~5000元一次性临时补助(学校一次性打入其个人银行帐户)。(学工部负责)

5.建档立卡生家庭实地走访。学校安排专项经费,积极组织开展“精准”家访,把建档立卡生关爱做到“家”,并及时与当地政府沟通交流相关信息。学校专门安排合适时间,组织学生工作干部和相关人员赴建档立卡生家庭实地“家访”,了解家庭情况,并给予300元以内的生活慰问品,力争实现建档立卡生在校期间“家访”全覆盖。(学工部负责,各学院组织实施)

6.建档立卡生勤工助学岗位锻炼。充分整合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资源,按照《西安文理学院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通过双向选择方式,为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生提供相应的勤工助学岗位(每年按10个月计算),实现经济援助与资助育人的有机结合,促进建档立卡生全面发展。(学工部负责)

7.建档立卡生成长发展能力提升。以成长发展为导向,根据建档立卡生个人爱好、兴趣特长以及发展意愿,积极引导建档立卡生参加校园文化活动、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社会实践活动;积极鼓励建档立卡生加入各级学生组织或社团锻炼本领、健全品格、增长才干;支持建档立卡生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培养其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在人人助我,我助人人中培育其感恩和责任意识;鼓励和支持建档立卡生参加西部计划、特岗教师等基层志愿服务项目,到基层去建功立业;学校优先支持建档立卡生参加教学科研和创业培训,培育科研能力和就业创业能力。(学工部负责、教务处、科技处、招就处等协助实施)

8.建档立卡生“一对一”结对帮扶。探索建立“一对一”结对帮扶机制,学校党政领导干部、学生工作干部、专业教师,热心校友和知名企业家等与建档立卡生开展“一对一”结对子活动,签订结对帮扶责任书。全方位给予建档立卡生思想上关心、学习上指导、生活上帮助、心理上支持、就业上帮扶,形成适合每个建档立卡生的成长发展措施,与辅导员一起做好其在校成长发展记录,有效激发每个建档立卡生的潜力和价值。(各学院负责)

9.建档立卡生就业帮扶。开展建档立卡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提升建档立卡生就业竞争力。为符合相关要求的建档立卡生开展专门的就业技能培训,想方设法、积极推荐,实施精准服务制定切实可行的就业措施,“一对一”帮助建档立卡生顺利就业,真正做到建档立卡生“学好业”与“就好业”并重。在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设置与选聘过程中,为未就业建档立卡生优先提供岗位,通过见习岗锻炼,提高综合素质和就业能力,为找到合适工作奠定基础。(招就处负责,学工部协助,各学院组织实施)

10.建档立卡生毕业后跟踪反馈。做好建档立卡生毕业后的跟踪反馈,及时了解和掌握其发展动态,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和支持。邀请优秀校友回母校宣讲,设立校友奖学金等,反哺母校资助恩情。(招就处负责,统战部、学工部协助)

七、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建档立卡生精准资助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断提高建档立卡生精准资助工作的精准性、有效性、持续性。

2.加强领导,确保实效。各学院党政干部要率先垂范,主动带头结对帮扶建档立卡生,形成建档立卡生精准资助工作齐抓共管、全员参与的良好局面。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周密筹划,统筹结合,确保建档立卡生精准资助工作取得实效。

3.落实责任,强化监督。学院负责人要进一步增强精准资助工作使命感和责任感,切实当好第一责任人。学工部要强化监督检查,规范精准资助工作有序运行,让建档立卡生专项行动计划切实得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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