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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春季运动会期间学生管理工作的安排
作者:学生处   发布时间:2013-07-07   点击数:1

各学院:

为了做好今年春季运动会期间的学生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的稳定,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对运动员和观众的要求:

1、对运动员的要求:

(1)遵守比赛规程,准时到场,服从裁判指挥,文明参赛;

(2)不得冒名顶替、无故弃权;

(3)不得在非比赛期间进入比赛场地;

(4)不得翻越栏杆,注意安全参赛,并保管好自己的财物。

2、对观众的要求:

(1)观众遵守赛场秩序,坚持观看,热情为运动员加油,学生干部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2)不得在比赛期间打牌、在场地随意走动、翻越栏杆或在竞赛场地围观者等不文明行为,尊重运动会期间的所有工作人员;

(3)不要在观看运动项目期间在场地垃圾乱撂,保持观众席以及赛场干净整洁;保管好个人在会场和宿舍的财物;

(4)不迟到、不早退,不做不文明的事,积极配合各部门的工作;

(5)积极向广播站投寄宣传稿件。

二、对体育道德风尚奖评比小组的要求:

1、各学院需选派2名办事认真、负责、有一定能力、并且在运动会期间无任何运动项目、无学院内其他工作的学生代表参与本次体育道德风尚奖评比工作(建议推荐早操检查组成员)。

2、对体育道德风尚奖评比小组成员的要求:

(1)做到文明礼貌工作,善于沟通,服从评比小组负责人的指挥;

(2)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不得随意在比赛场地走动,不得做不文明的事,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场地;

(3)评比小组成员要学会主动与所检查学院的老师或学生干部进行交流,对于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妥善处理,及时汇报评比小组负责人,提高工作效率。

三、对未参与运动会的学生要求:

1、各学院需积极引导学生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保管好自己的财物,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春季运动会的安全教育工作。对学生班级、学生社团及学生个人明确提出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学生集体进行外出参如爬山等春游活动,否则要进行严肃处理。

3、严格请假制度。学生在运动会期间,如有外出探亲访友或回家,要进行登记。外出学生要主动到辅导员处进行登记,辅导员负责掌握外出学生的时间、外出路线和返校时间。

4、各学院可以结合学校“升本十周年纪念”活动,要求未参与运动会的学生积极参加参与各类纪念活动。(如报告会、座谈会等)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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