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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学年,学校七部门就学风建设与学生达成十项约定
作者:学生处   发布时间:2015-09-10   点击数:2

为了进一步强化学风建设的广度和力度,切实提高学风建设效果,学生处在新学年联合教务处、科技处、校团委、学位与研究生管理处、招生就业处、国际交流处等六部门就学风建设与全校学生做出了十项约定,约定涵盖学生学习、生活的方方面面,在学生中反响强烈。

十项约定既是约定也是承诺。十项约定既要求学生学会自主学习、自主管理、自主选择,又要求学校贴近学生实际,为学生的成长成才提供平台和保障以及指导和服务。

十项约定既要求学生加强自我管理,形成良好的生活和学习习惯,又承诺学校将坚持以生为本、立德树人,为学生提供最优质的指导与服务;约定既要求学生刻苦学习、努力求知,又承诺将为学生提供最坚实的经济资助、最专业的学业指导、最贴心的心理辅导以及最大力度的特别奖励;约定既要求学生积极参加第二课堂、创新创业,又承诺将为学生的成长与发展提供最广阔的舞台以及最专业的创业指导和服务;约定既要求学生学会自主选择,又承诺学校将为学生继续深造提供最便利的条件、最权威的辅导以及最广泛的出国出境深造的机会。

《新学年我们约定》自印发之后,受到了广大师生的一致赞誉,认为十项约定的出台,对于促使学生形成自主学习、自主选择、自主管理的意识将起到重要的意义,对于全面提升学风建设的效果,实现“全过程育人、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形成教育的合力将发挥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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