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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春季运动会期间学生管理工作的安排
作者:学生处   发布时间:2015-04-10   点击数:1

各学院:

为了做好今年春季运动会期间的学生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的稳定,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对运动员和观众的要求:

1、对运动员的要求:

(1)遵守比赛规程,准时到场,服从裁判指挥,文明参赛;

(2)不得冒名顶替、无故弃权;

(3)不得在非比赛期间进入比赛场地;

(4)不得翻越栏杆,注意安全参赛,并保管好自己的财物。

2、对观众的要求:

(1)观众遵守赛场秩序,坚持观看,热情为运动员加油,学生干部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2)不得在比赛期间打牌、在场地随意走动、翻越栏杆或在竞赛场地围观者等不文明行为,尊重运动会期间的所有工作人员;

(3)不要在观看运动项目期间在场地垃圾乱撂,保持观众席以及赛场干净整洁;保管好个人在会场和宿舍的财物;

(4)不迟到、不早退,不做不文明的事,积极配合各部门的工作;

(5)积极向广播站投寄宣传稿件。

二、对体育道德风尚奖评比小组的要求:

1、各学院需选派2名办事认真、负责、有一定能力、并且在运动会期间无任何运动项目、无学院内其他工作的学生代表参与本次体育道德风尚奖评比工作(建议推荐早操检查组成员)

2、对体育道德风尚奖评比小组成员的要求:

(1)做到文明礼貌工作,善于沟通,服从评比小组负责人的指挥;

(2)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不得随意在比赛场地走动,不得做不文明的事,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场地;

(3)评比小组成员要学会主动与所检查学院的老师或学生干部进行交流,对于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妥善处理,及时汇报评比小组负责人,提高工作效率。

三、对未参与运动会的学生要求:

1、各学院需积极引导学生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保管好自己的财物,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春季运动会的安全教育工作。对学生班级、学生社团及学生个人明确提出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学生集体进行外出参如爬山等春游活动,否则要进行严肃处理。

3、严格请假制度。学生在运动会期间,如有外出探亲访友或回家,要进行登记。外出学生要主动到辅导员处进行登记,辅导员负责掌握外出学生的时间、外出路线和返校时间。

4、各学院可以结合学校“升本十二周年纪念”活动,要求未参与运动会的学生积极参加参与各类纪念活动。(如报告会、座谈会等)

上一条:中共陕西省委高等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表彰陕西省第三届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获奖个人的通报 下一条: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办公室关于开展陕西省2015年高校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培育建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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