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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清明节”假期学生教育 管理的通知
作者:教育管理科   发布时间:2019-04-02   点击数:2

各学院:

“清明节”假期将至,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的有关要求,做好假期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确保学生安全和校园稳定,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 放假时间

4月5日(星期五)—4月7日(星期日)

二、加强学生安全教育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部署,针对火灾、诈骗、校园贷、传销、饮食安全、交通安全、兼职安全、意外事故及文明扫墓等加强教育,进一步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文明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提醒学生假期保持通讯畅通,不要前往人流密集的危险地方。

2.放假前,各学院要针对宿舍安全进行大检查,彻底排查可能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和安全隐患。教育留宿学生在节假日期间要保持宿舍正常秩序,按时作息,不违章使用电器,不留宿外人。

3.切实加强信息安全工作,严格落实网络信息安全各项制度,加强网络安全防范,做好网络舆论监控。

三、加强春季出游管理

1.学校不提倡学生出校游玩,禁止学生私自组织春游,禁止正常教学时间出游、长途出游和不安全出游。学生违反规定出游,一经查实,按学校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2.各学院及相关教师、学生干部,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学生出游。如因正规参赛、参会等情况,请做好相关教师、学生的安全教育,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报备。

四、及时掌握学生动态

1.学校不鼓励离家较远学生回家,没有特殊情况一律不得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对未经准假擅自离校和无故不按期返校的学生,学校将根据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2.各学院要全面掌握学生的去向,放假前由学生本人填写去向登记表,登记资料学院留存备案。

3.各学院要密切关注留校学生动态,做好假期的管理服务工作。

五、严格学工队伍值班制度

1.节假日期间,各学院学工干部保持通讯畅通;

2.所有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畅通信息传递渠道,积极与学校总值班、保卫处值班以及公寓值班人员进行对接,及时有效应对校园突发事件。

六、做好传染病预防工作

假期人员流动量较大,容易导致疾病传播,学生返校时如有个体发病、发热情况,应叮嘱其及时前往正规医院就诊;如遇集体发病、发热,各学院应及时报送信息,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七、严格执行返校统计信息报送制度

1.各学院需在4月7日收假当天16:00前统计学生返校情况(电子版),并于4月8日上午12点前再次反馈学生返校报到情况(纸质版)。

2.4月8日上午12:00前未返校的同学,各学院填报未返校学生情况登记表(电子版、纸质版)。

学生工作处

2019年4月2日

上一条:关于近期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教育 管理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近期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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