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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西安文理学院2019年“青春榜样” 宣讲团成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作者:教育管理科   发布时间:2019-05-13   点击数:2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挖掘、培育、宣传、表彰我校大学生中的先进典型,集中展现他们的个人风采、优秀事迹,以榜样的力量引领大学生成长成才。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青春榜样”宣讲团成员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全校全日制在籍学生

二、选拔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上要求进步,思想品德良好,平时积极向上、勤奋学习、服务同学、自强不息,在自身的成长成才和全面发展方面取得了优异成绩,具有较强的表率作用。

2.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较强的宣讲能力。

3.宣讲团成员分为优秀干部榜样、学习科研榜样、自强自立榜样、实践创新榜样和志愿服务榜样等类别。

优秀干部榜样:要求担任学生干部,领导能力突出,活动组织出众,品牌特色鲜明,团队成绩显著,所负责班级或组织获得市级及以上奖励,个人获得校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学习科研榜样:要求学习成绩优秀,获得省级以上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科研成绩突出,是老师科研团队的主力,在国家、省市举办的有关竞赛中成绩显著。

自强自立榜样:要求面对困难百折不挠,在逆境中崛起;积极参加勤工助学,自助助人,有典型示范作用。校级以上自强之星获得者优先考虑。

实践创新榜样:要求积极参加实践创新(含创业就业)活动和各类社团活动,取得显著成绩。在全国大学生“挑战杯”竞赛等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优先考虑。

志愿服务榜样:要求热心社会公益活动,积极参加志愿者服务,长期坚持,始终如一,得到广泛赞誉或取得优异成绩。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结合本单位实际,以同学、教师提名推荐及学生自荐等形式选拔优秀学生,作为西安文理学院2019年“青春榜样”宣讲团成员候选人。推荐人选报送学生工作部,每一类型限推荐1-2名。

2.学生工作部对各学院报送的推荐人选材料进行审查、遴选、评议后确定学生榜样宣讲团成员,组织开展培训与宣讲活动。

3.本届宣讲团成立后, 将在2019级新生入学教育活动中进行宣讲,同时通过网络、海报、橱窗等媒体宣传介绍,扩大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增强宣传教育的效果。

4.各学院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不断深入挖掘学生中的典型榜样,在学院层面开展教育活动,不断推动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及学风建设工作。

各学院于5月20日(星期一)前完成学院推选,并将《西安文理学院第二届“青春榜样”宣讲团成员推荐表》(附件1)加盖学院党总支章后报送至学生工作部教育管理科(六号公寓楼212室),联系人:张 欢;联系电话:88218322;电子材料发送至381571482@qq.com。

学生工作部

2019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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