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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学生军训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作者:学生处   发布时间:2014-08-31   点击数:

西安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学生军训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沣东新城教育局,各直属院(校)、有关军训单位:

2014年新学期即将开学,我市部分高等院校和中学已陆续组织学生开展军训活动,为避免和杜绝学生意外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军训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省市有关军训安全工作的精神,现就加强学生军训期间安全工作的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安全工作责任。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确保学生军训安全,杜绝意外事故发生是学生军训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关系到学生生命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家庭幸福安康,关系到学校和社会稳定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各区县教育局、参训学校及军训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军训安全工作责任,切实列入议事日程。参训学校要成立预防意外安全事故的组织机构,确定一名学校领导分工负责,要深入基层,对安全防范工作实施全程督促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切实采取措施,及时予以解决。

二、搞好安全教育,完善防范措施。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各区县教育局和参训学校要始终把学生的安全放在首位。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制定合理的军训工作计划和安全防范的措施,确保学生安全。要加强参训学生的安全教育,提高自身防范意识。要根据训练科目特点,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要求,制定具体措施,把安全防范教育贯穿于军训的全过程。要建立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安全责任机构和人员的职责。学校在军训前要制定安全预案,对各类安全问题要有应急措施。

三、加强医务监督,把握学生健康状况。凡是参加军训的学生,必须认真进行体检,经医院证明身体健康者方可参加,军训前7天患有急性疾病、传染病的学生原则上不参加军训。军训中要充分考虑学生身体的承受能力,军训的强度要适宜。学生出现身体不适应及时停止军训或根据身体情况提前回家修养。在强调军训纪律的同时,每日军训前,带训教官或老师要对学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例行询查,做好相应记录,对身体不适的学生,采取相应防范措施。要根据气温变化和学生健康状况,切实做好军训防暑降温工作。高温期间,军训内容应作相应调整,在训练的时间安排上,要尽量避开高温时段。

四、加强卫生防疫措施,防止各种传染病、食物中毒及其它安全事故发生。各区县教育局和参训学校组织学生军训要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和《食品卫生法》的规定和要求,切实落实各项卫生防疫与安全措施。要对参训人员进行预防传染病、食物中毒及其它安全知识的教育,增强参训人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一旦发生传染病疫情、食物中毒及其它安全事故,应采取果断措施,全力组织救治。

五、加强应急安全救护,及时处置突发事件。各军训单位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措施和预案,保证军训现场发生的突出事件能够及时得到有效处理。各军训基地要设置医疗救护站(点),配备专职医务人员,保障必须的安全急救设备。军训基地应设立绿色急救通道,对医疗救护站(点)不能处置的军训学员,要及时安排车辆或联系120救护车送往附近大型医院进行救治。

六、健全意外事故报告制度。各军训单位要切实做好军训期间的场地器材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和防暑降温等安全保障工作,科学处置突发安全事件,确保学生军训的安全。实行突发安全事件发生第一时间报告制度。学校在军训中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后,应及时向区县教育局及相关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区县教育局应及时向市教育局报告。事故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人员情况、事故原因。事故处理完毕,要将处理结果及改进措施上报市教育局。

各区县教育局、沣东新区教育局及军训单位接到本通知后,要对本地区学校的军训安全工作进行一次认真排查,结合本地实际,完善制度,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学生军训工作正常开展和参训人员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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